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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4/2017-769690 发布机构 坦渡镇 信息状态
文 号 未知 统一登记号 未知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7-03-16 公开日期 2017-03-16 09:06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岳阳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解读

问:为什么要出台《岳阳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答:为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问:我们举报的范围有哪些?

答:(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指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安全生产非法行为,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依法取得相关的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或者行政许可已经失效,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或者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指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问:我们举报的方式有哪些?

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一)拨打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

(二)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

(三)通过添加“岳阳安监”微信公众号,即时发送图片(视频)隐患信息,具体方式是:

1、添加关注。打开微信顶端的“+”,选“添加朋友”,再选“查找公众号”,输入“岳阳安监”加关注。

2、关注后点击屏幕左下方对话框,及时传送图片(视频)和隐患信息(注意标明发现隐患的时间、地点、发送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问:举报的奖励标准是什么?

答:隐患举报实行多重奖励机制。

(一)群众举报的隐患信息,经核实后在“岳阳安监”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曝光的,每采用一张图片(视频)信息,通过手机话费充值的方式给予举报人50—100元奖励。

(二)对曝光的隐患同时按照《岳阳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给予奖励。

奖励标准为:

1、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2000元至1万元;

2、对举报瞒报、谎报一般事故的,奖励3000元至5000元;

3、对举报瞒报、谎报较大事故的,奖励5000元至1万元;

4、对举报瞒报、谎报重大事故的,奖励1万元至2万元;

5、对举报瞒报、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的,奖励3万元。

问:举报人要获得《岳阳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需要哪些条件呢?

答: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实名举报;

(二)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和事实;

(三)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掌握,或虽然掌握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四)举报事项被确认属实。

问:我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以后,怎么兑现奖励?

答: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的受理、核查、处理、协调、督办、移交、答复、统计和报告制度。受理举报以后,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保密,并对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核查属实应当予以奖励的,按相关程序审批后,举报受理部门将通知举报人领奖,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60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