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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0/2016-666696 发布机构 白羊田镇 信息状态
文 号 未知 统一登记号 未知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6-12-28 公开日期 2016-12-28 02:45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白羊田镇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白羊田镇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组织机构】:

主    任:李  霁  人大主席

副 主 任:汤小平  民政办

工作人员:刘奇毅  计生办

汤  凯  国土所

王幼子  社保站

李  湘  林业站

黎  庆  规划建设环保站

【白羊田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单位的政务服务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制定和完善各项便民服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各部门、单位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理流程。

三、对进入或退出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四、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五、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六、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建立联办会审制度,对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建立相应的协调决策机制。

七、对各部门、单位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及其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八、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九、负责对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十、完成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工作制度】:

一、各窗口应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对受理事项及工作,不得推诿、扯皮。

二、工作人员应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三、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挂牌上岗。

四、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应热情、大方、和蔼、周到、细致,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一冲突。做到“接待热情、办事快捷、审核仔细、解释耐心、语言文明”。

五、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内,不得撤离职守,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工作纪律】:

一、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考勤。

二、中心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聊天谈心,到其他窗口滞留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窗口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区内接待或拘留非本窗口工作人员(上级领导除外)。

四、窗口工作人员离开中心,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五、各窗口必须保证工作时间内不缺岗不缺位。

六、中心工作人员禁止使用禁语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七、中心工作人员禁止与服务对象争吵、争执。

八、窗口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闭照明、饮水机等用电器和窗户,确保中心安全。

九、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工作区内整洁卫生。

十、窗口工作人员严禁在大厅内大声喧哗、嬉闹、搭肩挽臂同行,严禁超时限办结许可事项。

【考勤制度】:

一、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二、作息时间:除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外,均上班服务。冬春季: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夏秋季: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上午8:30时为内务整理时间,8:30时正式办公服务)。

三、工作人员须按时上下班指纹刷卡,规定时间超过15分钟上班为迟到、提前下班超过15分钟为早退、超过30—60分钟下班记脱岗处理。

四、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需离岗外出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因公、因病、因事离岗外出实行书面报告或书面请假制度。

(1)请假半天,报中心负责人审批;

(2)请假1天以上(含1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3)请假3天以上(含3天)的,由镇主要领导审批同意。

2、不论有何种原因,窗口岗位不能脱人。

五、中心主任或指定人员负责考勤汇总,按月公布。考勤情况抄送窗口工作人员所在部门。

【交接制度】:

为了提高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确保限时办结落到实处,加强窗口与部门配合,充分发挥前台接件,后台加工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窗口不能立即办理,需部门调查核实的才能办结的事项。

二、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接件→登记→开具承诺件告知书→与部门交接→部门核办→办结件部门返窗口。

三、时间要求

1、窗口交接时间:窗口接件后,窗口须当日与部门进行交接,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并填写交接表。

2、部门办理时间:部门接件后,根据办件性质,确定办件时间,无特殊规定,接件后办理事项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3、部门交接时间:部门办结后,须于限定时间内将办结件与窗口交接,并填写交接表。

四、须部门协助办理的事项,必须完善交接手续。

【限时办结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限时办结,是指窗口单位在申请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窗口人员按照对外公示的时限,及时办结(上报)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和领导效办事项。

二、进驻中心的办事事项须明确窗口办事时限,窗口负责了解该事项上级办结所须时限,经中心审核后公示。

三、特殊原因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需延期办结的事项,须向服务群众出个延期办结通知书,并说明延期的理由。

四、延期办结不得超过10天,延期承诺后,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五、各窗口应建立便民服务登记台帐,详细填写受理时间、受理编号、办结时间、取件人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六、未按时办结的,情况严重的,按中心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因过错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廉政建设制度】:

中心工作人员要清正廉洁,恪尽职守,秉公办事,自觉维护中心形象,做好“五个不准”:

一、不准徇私舞弊,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

二、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三、不准参与可能影响正常办事的宴请。

四、不准到企业或办事对象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五、不准接受服务对象邀请和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

六、中心对廉政建设中的好人好事或违反廉政建设的情况,通报各有关部门和窗口单位。

【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严禁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看电影、聊天、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软盘或光盘,不得把本窗口的软盘随意外借,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拷贝软盘。

三、与各相关网络进行数据交换的窗口,应配备正版的杀毒软件,并定期进行杀毒。

四、未经许可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窗口,更不能操作计算机和相关设备。

五、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守有关保密制度,对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

六、窗口计算机应设置密码,防止文件泄露。

七、微机或网络设备出现故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

八、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下班时须切断计算机电源方可离岗。

【卫生保洁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须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保持中心室内室外、台前台后整洁卫生。

二、各窗口要坚持做到每日及时整理办公用品、资料、办公用品、对外宣传资料要按规定位置规范摆放。每日的整理工作须在下班离岗前完成,办公桌面和台面不得有纸制文件资料和杂志、书报等。

三、重大节日或活动开展集体环境卫生大扫除。

四、大厅及其它公共卫生实行办公人员轮流负责卫生制度,值日人员必须负责各窗口的垃圾集中倾倒、中心公共区域地面、工作台清洁、当日大门关锁和次日开门。

五、窗口卫生保洁情况纳入中心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