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发布平台 > 经管局 > 工作信息
索引号 454/2017-732335 发布机构 经管局 信息状态
文 号 未知 统一登记号 未知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7-03-15 公开日期 2017-03-15 02:49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17年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要点

2017年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岳阳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以落实惠农政策、治理涉农乱收费、规范一事一议项目操作为重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拓宽监管领域,强化监督检查手段,创新监管方式,严格禁止各种不合理收费和集资摊派,积极探索标本兼治的途径和办法,建立健全农民维权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促进我市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惠农政策落实,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

    加强涉农部门的监管手段,督促惠农补贴主管部门认真落实惠农补贴信息备案制。选择1-2个问题比较突出的惠农补贴项目开展专项清查,促进惠农政策落实。

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投入,包括发改局、教育体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粮食局、文广新局、卫计局、移民局、畜牧局、扶贫办、农机局等有关部门分配下达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救灾扶贫资金等强农惠农资金都要纳入监管范围,确保种粮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生态公益林补贴、退耕还林钱粮补助和库区移民后扶补贴资金等全部通过“一卡通”方式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坚决防止和杜绝滞留、抵扣、截留、挪用、套取补贴资金的现象发生;抓好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到乡、落实到村,防止跑冒滴漏,确保村干部报酬、村级办公经费有着落,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村级补助资金。抓好征占地补偿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补偿资金按照规定及时落实到户,切实维护占地、失地农民利益;抓好农村贫困学生生活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农村危房改造、计生奖励等惠农政策的落实,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

(二)狠抓专项治理,规范涉农收费行为

根据省、岳阳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重点整治农民建房、农网改造和农村义务教育等领域向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合作社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坚决治理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和分配权行为。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认真组织开展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适时对部分行业或领域涉农收费进行重点督查和专项整治。继续开展惠农减负政策年度检查,检查情况将及时通报,对检查中存在农民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的部门单位全市通报批评。

(三)抓好一事一议规范管理,完善操作程序

    审核议事项目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重要环节,要按照“先议事后审批、先审批后实施、先验收后奖补”的基本要求,规范一事一议项目操作。严格议事程序、严格筹资范围、严格筹资限额、严格项目审批、严格资金监管。市维监办要组织开展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和审计,严肃查处不开展民主议事、超标准筹资筹劳、新增加村级债务、套取奖补资金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截留、克扣、挪用、平调筹资和财政奖补资金现象发生,确保“一事一议”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四)强化督查督办,抓好农民负担信访

加强农民负担信访管理,建立健全信访受理、督办、处理和反馈制度,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对群众反映的各种损害涉农利益问题投诉,做到受理及时、督办得力、处理到位。为了使减负惠农政策落到实处,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惠农补贴项目、资金额度、补贴办法和兑现情况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虚报、冒领、贪污、套取、挤占、截留、挪用以及不按程序发放等行为,各涉农部门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提高标准收费等问题进行督查。扩宽信访渠道,创新诉求平台,认真受理农民的问题投诉。加大对问题性质严重、因久拖不决、群众反复上访等重点信访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信访案件的督察督办。

(五)落实监管制度,抓好长效机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农民负担监管“十项制度”,即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惠农补贴“一卡通制”、惠农补贴“信息公开和备案制”、减负惠农政策落实“年度检查通报制”、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目标考核制”、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制”。做到上下结合、条块结合,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进一步健全农民负担信访、监测、专项审计等日常工作制度,建立落实惠农政策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主管农业的副市长负责召集,维监办、农、监察、财政、审计、发改、统计等部门及惠农项目主管单位参加,办公室设维监办。联席会议研究制定违反减负惠农政策落实责任追究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负责惠农资金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发放方案制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等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

(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农民权益维护和落实减负惠农政策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成立了临湘市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监察局、农业局、财政局、民政局、发改局、教育体育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林业局、计局、电力局、移民局、经管局、畜牧局、农机局、住建局、文广新局、商务粮食局、农业银行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经管局,市经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和涉农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农民维权和负担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明确新时期监管职责职能,充实监管队伍,确保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全面落实“减负工作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明确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各乡镇和涉农部门要制订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将责任量化到个人。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责任逐项分解到每个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专项治理部门负责制。进一步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于专项整治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推诿拖延,搞形式、走过场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侵犯农民合法权益,截留、挪用、抵扣惠农补贴和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的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临办发[2009]15号文件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