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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60000/2017-1115847 发布机构 临湘市政府 信息状态
文 号 未知 统一登记号 未知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7-09-30 公开日期 2017-09-30 11:21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一、事项名称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二、设定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2、《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二十一条: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法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给绿地所有者予以补偿。占用期满后,占用者应当恢复原状。

三、审批范围及条件

1、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临湘市建成区范围内各类城市绿地(含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其他绿地等五类);因特殊需要在绿带上开口;

2、已落实补偿和恢复绿地的措施。

四、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书面申请材料(说明临时占用理由、占用期限、补偿及恢复措施)

3、占用绿地范围现状图(现场照片)

4、相关部门出具的文件(有就提交)

5、补偿方案(补偿资金、方案等)

五、许可审批程序(4个工作日 )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市园林绿化中心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按照受理条件和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2)对符合受理标准的,填写《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申请表》进行受理登记,转入审查程序。

(3)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手续不完善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及时补充材料、补办手续等全部内容;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及时告知理由、相关权利、投诉渠道。

3、时限:即时

(二)审查

1、岗位责任人:市园林绿化中心经办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勘查。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审查意见,交分管负责人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退件意见,并说明原因。

3、时限:2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报送的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进行最终审定。

(2)对符合条件的,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表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

(3)对不符合条件的,签署不同意见,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3、时限:1个工作日

(四)颁证与告知

1、岗位责任人:市园林绿化中心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与权限:

(1)对通过审批的,制作许可文书,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对未通过审批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投诉渠道。

3、时限:1个工作日

六、办理部门:临湘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七、办理地点:临湘市政务中心、临湘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长五西路60号。

八、办理时间:4个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8:00-12:00、15:00-18:00,冬天8:00-12:00、14:30-17:30)。

九、联系电话:0730-3809788(办公室)

十、办理流程:2.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