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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22/2017-1218893 发布机构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信息状态
文 号 未知 统一登记号 未知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7-11-20 公开日期 2017-11-20 03:23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临湘市公立医院开设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实施细则

为认真做好我市老年人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服务工作,全市公立医院开设医疗服务绿色通道。现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医疗服务“绿色通道”适用对象

户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凭《居民身份证》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证》在全市公立医院可享受医疗服务“绿色通道”。

二、医疗服务“绿色通道”主要内容

1、明确专门科室负责各医疗机构要明确专门科室负责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工作,主要做好老年人及计生特殊家庭医疗服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及日常工作;制订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科室工作职责和岗位分工,确保医疗服务工作的顺畅运行;设立热线电话,接受老年人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的就医预约和健康咨询;建立老年人及计生特殊家庭数据信息库,做好就诊相关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等工作。

2、统一医疗服务流程各公立医院制作一套老年人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医疗服务工作流程宣传展板,摆放在门诊大厅醒目位置,方便老年人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就医就诊;制作“老年人(计生特殊家庭)优生”提示牌,悬挂在相关科室和服务窗口。

3、做好陪同诊疗服务对于来院就医就诊的老年人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由导医台或志愿者服务人员开展全程陪同诊疗服务。同时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工作。对于需住院治疗的老年人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在协助办理住院手续的同时,需对患者相关信息进行登记。

4、专门设立优先窗口各公立医院要分别在门诊挂号及住院部收费处、药房设立老年人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优先窗口,方便老年人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挂、缴费、取药、结算等活动。同时协助做好老年人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就医费用等相关信息的统计工作。

5、优先提供转诊服务对疑难、急重症需转上级医院诊疗的对象提供优先转诊服务。

三、医疗服务绿色通道保障要求

各公立医院及医院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优化老年人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看病就医流程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做到合理安排、服务热情、流程顺畅,认真做好老年人及计生特殊家庭的医疗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营造关爱老年人和计生特殊家庭的良好氛围。

:1、《“绿色通道”门诊医疗服务流程》

2、《“绿色通道”住院医疗服务流程》

 



附件1

“绿色通道”门诊医疗服务流程

 

1、预约登记老年人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可以采用提前预约或者现场登记的方式享受医疗绿色服务。提倡电话预约,预约服务应当提供就诊者的真实姓名、性别、年龄、人群分类和联系电话。根据预约提前通知相关科室安排应诊工作。预约者应当在预约的时间内就诊,预期未就诊的预约服务自动取消;预约时间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一天与医院联系提出变更要求。

2、医院接诊老年人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到导医台办理接诊分诊手续,导医台做好信息登记工作;急重症患者启动急救绿色通道,直接进入急诊就诊程序。

3、就医引导老年人及计生特殊家庭父母就医候诊实行全程引领服务。电话预约就诊的由导医引导直接按照预约程序优先就诊。未事先预约的,由导医引导按照就诊顺序等候就诊,特殊情况由导医协调优先就诊。

4、缴费取药由导医引导到优先窗口,协助办理缴费事宜。并由导医引导直接申请开通优先取药窗口,协助取药。

5、医疗检查需要进行身体检查的,由导医向有关科室提出预约,确定检查时间,引领患者检查。


附件2

“绿色通道”住院医疗服务流程

 

1、老年人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经门诊诊断确需住院治疗的,由导医引导并陪同办理住院手续。在办理住院手续的同时,对患者信息进行登记。

2、住院手续办理过完毕,由导医将患者送到入住科室,做好交接工作。

3、入住科室接收住院后,护士长为第一责任人,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4、病愈出院时,由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协助办理出院结算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