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发布平台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办事指南
索引号 422/2017-770762 发布机构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信息状态
文 号 未知 统一登记号 未知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07-03 09:32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办理流程图

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办理流程

1填写“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含两寸全家免冠近照),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病史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例、出院证明和各类检查报告单)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病残儿户口复印件等材料。

2村(居)委会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出具书面意见,村专干签字并盖公章,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卫计办。

3镇、街道卫计办主任组织法规员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进行再次核实并进行社会和家系调查座谈后,在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卫计局。

4卫计局组织法规共同审查申请鉴定的材料是否完备、真实可靠,并进行法规调查后再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岳阳市卫计委。

5岳阳市卫计委审核申请鉴定的材料。

6对申请鉴定材料不完备者将通知对象所在县(区)计生局补齐材料。

7申请鉴定材料完备者参加岳阳卫计委组织的病残儿医学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