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文件通告 > 公示公告

临湘市鑫宇泡花碱有限公司水淬废水回收生产减水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编稿时间: 2017-12-18 04:09 来源: 临湘市鑫宇泡花碱有限公司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要求,临湘市鑫宇泡花碱有限公司水淬废水回收生产减水剂技改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该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临湘市鑫宇泡花碱有限公司水淬废水回收生产减水剂技改项目

临湘市鑫宇泡花碱有限公司位于临湘市桃矿办事处工业小区内公司占地6000㎡,现年产泡花碱12000t/a。目前公司生产过程中水淬废水量大且含有大量的硅酸钠为了提高资源利用率拟投资260万元,对水淬废水进行回收利用,利用废水中硅酸钠生产偏硅酸钠减水剂,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生产减水剂6000t/a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临湘市鑫宇泡花碱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神赐       联系电话:13874032181  

  址:临湘市桃矿办事处工业小区内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15575009779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依次开展工作:

1、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现有资料进行研究,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2、进行工程分析,确定污染因子,对建设地区周边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组织开展监测与评价。

3、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开展公众调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开展公众参与工作,进行公示和公众调查问卷发放、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6、根据公众意见进行反馈,对报告书进一步修改,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7、将报告书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广泛征询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水淬废水回收生产减水剂技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范    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及相关的居民、单位。主要事项: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认为目前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项目建设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希望采取什么方式减缓环境影响;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