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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我市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编稿时间: 2017-07-26 11:05 来源: 市委办 

在2017年全市三级干部大会上,市委明确提出“加力加速推进城乡建设,主动对接岳阳中心城区,确保临湘在“1+4+2”大岳阳城市圈中同频共振、互相呼应”的总体要求,为我们搞好城市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提供了路径。如何在实施李美云书记三级干部大会主题报告的征程中把步子迈得更快更稳更好,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已成为我市当前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探索与成效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城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道路、广场、游乐场所等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城市面貌逐渐改观,群众的生产、生活、居住条件发生了显著变化,城市建设带来的实惠得到了共享,实现了城市建设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抓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首先,配强领导班子。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顾问,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人大主席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公安、司法、控违、国土、林业等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城市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其次,组建精干队伍。从司法、住建、国土、经管、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选调组建一支精干的征拆队伍,对辖区内的重点项目毫不犹豫、毫不走样地抓好服务协调工作。其次,压实相关责任。将征拆工作实行层层分解,任务到项到点,责任到岗到人,从而形成每项工作有人干、每个项目有人抓、每个环节有人管,各负其责,各守其位,各谋其政的工作格局。

(二)抓合力攻坚,难题破解到位。首先,优化服务。始终按照“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开展项目服务,继续发扬“5+2、白+黑、晴+雨”的优良作风,坚决做到服务标准不打折、服务水平不落后、服务意识不懈怠,教育群众,引导群众,变被动拆迁为主动拆迁。其次,健全机制。按照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联动查办机制、后续督查机制、问责考核机制,强化“日调度、周总结、月汇总、季考核”,严格监管,不留空挡。从而形成机制健全、协调联动、强力推进、一抓到底的工作格局。再次,创新管理。以人为本,疏堵结合。以“管理出效率、基层有活力、群众得实惠”为目标,与村(社区)居民接触“零距离”,处理各类问题“零推诿”,对待违法行为“零容忍”,做到情况掌握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工作推进在一线,感情融合在一线,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合力攻坚,破解难题。

(三)抓追责问效,查纠整改到位。进一步落实了征拆工作“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失职追责”制度,将征拆工作责任下沉,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肃问责,决不含糊,决不姑息。同时,在追责环节上做到了“四个不放过”即问题没有整改的不放过,没有追责的不放过,没有完善制度的不放过,整改没有到位的不放过,从而确保了征拆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困难与问题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融城战略的贯彻实施,各级领导对项目落地加速征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而群众的征拆补偿所需与现实不相适应,因而对属地管理征拆协调部门带来的挑战和压力就越来越大,综合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从主观上查找主要存在以下“三难”。

一是管理出现空挡,队员情绪波动,思想不够解放,征地拆迁协调难。

二是工作不够到位,责任意识淡薄,管控仍有死角,苗头隐患处置难。

三是人情味道过浓,不敢直面现实,处事畏首畏尾,依法打击实施难。

(二)从客观上分析主要凸显“三大”难题。

一是人力资源紧张,情绪尚未理顺,协调任务较重,征地拆迁压力大。

二是补偿标准不高,承诺尚未兑现,群众意见较广,征地拆迁难度大。

三是资金到位滞后,安置尚未落实,矛盾误会较多,征地拆迁阻力大。

三、对策与建议

为了圆满完成城区范围长安街道辖区内的征拆协调任务,加速推进城建步伐,针对工作中凸显的有关难点、瓶颈,特提三点工作建议:

一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一是责任主体要明确。征拆办和办事处是征拆工作的责任共同体,其工作应该是以征拆办为主,办事处为辅。但现实中基本是以属地责任为主,征拆办的责任主体却实行了本末倒置,责在办事处,权在征拆办,征拆办自然而然地成了办事处的上级。建议市委、市政府以文件形式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搞好征拆工作。二是利益分配要理顺。建议经费不予包干,经费核算应按照“钱随事转、谁的工作量大、谁的支出大、谁的经费就多的原则执行,由业主、征拆办和办事处制订考核方案,并全程参与,全程把关。三是补偿方式要适宜。目前的征拆补偿是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并存。就过来的情况看,货币补偿优于产权置换,矛盾少、压力小、后患少,工作中应多做群众工作,让其选择货币补偿。但从目前看仍有部分拆迁户坚持要安置房,在考虑群众现实诉求的前提下,建议今后拆迁补偿还是要保留产权置换方式,但应以货币补偿为主、产权置换为辅。

二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一是补偿标准要商榷。现行出台的一些征拆政策,文件没有操作性,补偿标准过低。如迁坟补偿,最高只有2000元/座;青苗补偿、苗圃搬迁最高2.5万元/亩;果园、茶园补偿最高只有1.4万元/亩;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特别是名贵树林和古树还没有明确的标准,只能套用以上标准,而且只补了移载费;类似的还有太阳能热水器也只补了移机费等。若更改标准,则与文件精神相违背,不调整标准又无法操作。为此,建议确定一个贴近实际、可操作性的补偿办法。二是征拆方案要优化。房屋拆迁补偿,建议应让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征拆方案同时并存,但应以国有土地补偿办法为主,并由拆迁户自主选择。其理由是①有利于调动拆迁户的积极性;②防止行情突变;③有利于启动强拆程序。三是应补经费要到位。因拆迁工作中的某个细节问题导致拆迁户不配合,致使整个协调工作前功尽弃。如隔热层、防潮层的补偿,基础超深、填方较大等隐蔽性工程的补偿等。不能因为有的项目没有补,强调要“归口管理”而不补,建议如遇特殊情况,应尊重客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偿金额,做到应补尽补。

(三)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一是部门职责要强化。拆迁先拆违,拆违“零补偿”理所应当,天经地义。但是喊了多年执行落实却很难。规划部门压力大,主要是对历史存量违法建设的认定难把握,对新增违法建设的控制难到位。因此,建议规划部门要继续加大控违、拆违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作为主责主业,强化考核力度;办事处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二是重点难点要攻坚。针对城建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无视政府、无视法律、横蛮无理、漫天要价的地痞霸王,建议成立征拆工作专案组,由市级领导任组长,国土、房产、建设、规划、公安、法院、控违、组织、审计、属地单位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启动行政、司法程序,拆惩双管齐下,该处分的处分,该撤职的撤职,该拘留的拘留,该法办的法办,决不姑息。三是征拆后循要夯实。建议征拆指挥部领导要充分发挥牵头和综合协调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具体问题;纪检、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专人专职,天天到岗,全程参与,对象到人,任务倒逼;对辖区内村(社区)的组长、党员,甚至普通群众要形成约束、产生压力,摸实情况,写出承诺,加压加责,确保征拆工作的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