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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如春笋 扶贫似甘露

编稿时间: 2017-07-26 09:42 来源: 市委办 

我市共有26个贫困村,建档立卡 7867户21789人。2016年以来我市将光伏扶贫作为精准产业扶贫的重要抓手来促脱贫,取得了较好成效。我们的做法是:

一、加强考察论证,科学制定方案

全市26个贫困村,其中22个贫困村基本没有集体经济收入,另外4个村集体经济收入也十分薄弱。脱贫村要退出,必须满足集体经济收入达到每年4万元这一硬性指标。通过到湖北、浙江参观学习,市扶贫办一班人认为光伏扶贫特别适合作为我市贫困村的产业发展项目,适合在我市建村级小电站。一是光伏发电清洁环保,技术可靠,收益稳定。二是光伏自然条件好,为此我市特意从省扶贫办请来光伏发电专家,来临湘实地进行调研,查阅历史以来的气象资料,临湘日照时数为1722.3小时,日照年率 41%,太阳总辐射为110.4/平立厘米,是我省日照最多的地区之一。经科学论证后认为,我市光照资源条件较好,适合建设村级光伏小电站,可以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三是光伏扶贫既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又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四是光伏扶贫是创新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式的有效途径,是当前我市推进农村扶贫开发、促进贫困群众增收的重要举措,能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建立长久增收渠道,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由市扶贫办进行总体规划、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制订年度计划的申报和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充分尊重贫困村和贫困户意愿,实行自主申报、镇(街道)审核、市审批、省市备案。光伏扶贫重点扶持“三无”贫困户(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将光伏扶贫作为资产收益扶贫的重要方式。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项目

市政府成立了光伏扶贫协调领导小组,主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发改、扶贫、国土、电力、林业、信用社、气象等部门,主要职责是协调光伏扶贫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政策和问题,统筹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副市长张国辉前后三次召开联席会议,落实扶贫光伏发电站事项。扶贫办多次到省扶贫办对接,争取了17个光伏发电站项目,每个由省扶贫办支持10万元,共计争资170万元。并进行宣传发动、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市发改委落实光伏发电指标,制订了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技术指南、用户手册,制定项目备案、施工、验收等管理办法;市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与监管,全市27个光伏扶贫电站实行以村为单位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以及统筹建立光伏扶贫工程监管机制;市金融机构及时发放了小额信贷,有力支持了光伏电站建设;27个光伏电站项目实施都实行了选址公示,项目审核、审批,调度推进,已完工的实行了检查验收,补贴资金审核上报、公示等工作。临湘市电力公司加大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工作力度,将村级光伏扶贫项目的接网工程优先纳入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计划。对集中式光伏电站扶贫项目,将其并网工程纳入绿色通道办理。确保配套电网工程与项目同时投入运行。各部门通力合作,使我市的光伏扶贫电站得以迅速启动,工程推进顺利。到目前,开工建设27个光伏电站,装机总容量2047千瓦,2016年开工的8个电站于去年8月全部竣工,成功实现并网发电,今年开工建设19个电站,已有10个完工并网,还有9个电站6月底可并网发电。27个光伏电站建成后全年可发电 238万度,收益 255万元 ,可带动 2455个贫困人口脱贫。

三、加强资金监管,合理分配收益

一是资金筹措方面,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采取“三个三分之一”原则,市扶贫办从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和临湘市地方专项扶贫资金安排项目资金的三分之一、帮扶单位支持三分之一、贫困村自筹三分之一等办法筹资。贫困村自筹资金可通过村自有资金、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等方式解决。二是加强管理建立长期可靠的项目运营管理体系。27个村级光伏电站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了两家实力强信誉好的光伏企业承担工程设计、施工进行统一管理,承担光伏电站的运营管理、技术服务及光伏电站维护,确保光伏电站正常运行,使贫困村和贫困户长期受益。三是合理分配电站收效,光伏电站产权及收益归实施项目的贫困村或贫困户所有,根据我市已建成电站收益计算,一个60KW电站每年可发电 7000多度,可产生经济效益8万元左右,贫困村提留4万元,该资金作为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只能用于贫困村基础建设和贫困人口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改善,分配给小额信贷贫困户2万元,剩下的2万元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到目前,市供电公司已按月结清了所有并网电站的上网电费和国家补贴资金。电站年发电量和收益由市扶贫办负责统计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